2010年9月的一年,一位姓陈的老板急匆匆的来报案,说自己的4万现金连同存有125万元的银行卡不翼而飞。公安人员立刻立案侦查,在调取银行监控记录时,让在场的人都大吃一惊,来银行柜台的恰是陈老板本人,他将钱转给了一位叫张雄的人,而当时张雄也在场。可是陈老板却矢口否认,称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个男子。到底是陈老板报假案,还是案件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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