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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镇开展“法制宣传进村落”之《长荡湖渔业管理办法》学习活动

访问量:750 作者:儒林镇社区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25/2/17 8:56:02

  14日上午,儒林镇社区教育中心开展了“法制宣传进村落”活动,积极响应保护长荡湖渔业资源的号召,组织群众开展关于《长荡湖渔业管理办法》的学习活动,旨在提升村民对长荡湖渔业保护的认识,促进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活动邀请后庄村民学校李雅琴为广大村民进行讲解,向大家强调了长荡湖对于当地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出保护长荡湖渔业资源是每位村民应尽的责任。随后,重点解读了与村民渔业活动相关的条款:针对禁渔区的规定,明确长荡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为常年禁渔区,禁止任何捕捞和垂钓行为,在禁渔区以外的水域,也将实施限额捕捞管理,以确保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对入湖船只的管理办法也进行了重点讲解,严禁“三无”船舶进入长荡湖水域,施工船等特殊船只进入前需向湖管会管理处报备,且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对于水草的管理,禁止擅自耙捞水草,因特殊管理需要进行收割打捞的,必须经过湖管会管理处同意;在垂钓方面,要求垂钓人员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要求,在规定的垂钓区规范垂钓。

  为了让村民更好地理解该管理办法,李雅琴还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违反管理办法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村民们认真聆听,不时提出问题和见解,现场气氛热烈。村民王来保表示:“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保护长荡湖渔业资源的重要性,以后一定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为保护我们的母亲湖出一份力。”此次学习活动的开展,不仅使村民对《长荡湖渔业管理办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增强了大家保护长荡湖渔业资源的意识,共同守护长荡湖的生态环境,实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儒林镇社区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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